谭咏麟陷出轨舆论,艺人危机公关宝典,你学会了吗?
2021-12-28

 

前两天,歌手谭咏麟的事件闹的沸沸扬扬。11月23日晚,有网友发布微博指责谭校长出轨自己的女朋友,而直到11月24日晚,谭校长的经纪公司才发布声明进行了否认。虽然尚不清楚出轨事宜的真假,但是其公关团队反应的速度和质量,都在圈内引起了不小的争议,甚至有人为此专门发表文章,“大刀阔斧”地修改了谭校长经纪公司那份姗姗来迟的声明。随着相关政府部门和行业协会对

艺人道德问题愈发重视,相关整治措施也在不断升级。艺人们应该对舆论和公关问题更加注意,毕竟八卦事小,而如果被认定为“违法失德艺人”,带来的可能就是毁灭性打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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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失德?事业“骨折”!

今年以来,少数艺人突破社会道德底线和国家法律红线等的劣迹行为,引发了社会公众的高度关注和强烈批评。而文娱行业相关行业协会和政府部门均针对违法失德艺人展开了整治活动,从影项目的参演、网络直播的参与等各方面对违法失德艺人出镜进行了限制,严防违法失德艺人再次出现在大众视野。对于以作品和曝光度为本的演艺行业来说,事业“骨折”都算是轻的,一旦被认定为违法失德艺人,恐怕是“一朝跌落、再难翻身”。
    1.影视项目参演难

自今年8月起,中央宣传部、文化和旅游部等主管部门分别发布《关于开展文娱领域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文艺工作者教育管理和道德建设的通知》等多项文件,坚决抵制政治立场不正确、违反法律法规、违背公序良俗、言行失德失范等从业人员。其后,中国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中国演出行业协会等行业协会也发声表示将抵制违法失德人员,终止为其提供演艺经纪服务。在此情况下,违法失德艺人很难再参与影视项目,从事“老本行”谋生的道路基本断绝。

2. 转移阵地复出无望

不仅是影视项目这类艺人的基本业务,近年来新兴的网络直播等新业务也和违法失德艺人说了再见。为防止劣迹艺人“转移阵地”继续出镜牟利,11月23日,中国演出行业协会网络表演(直播)分会公布了第九批网络表演(直播)行业主播“警示名单”,“铁山靠”、“郭老师”、“郑某”、“张某瀚”等违法失德人员赫然在列。可以说,在各部门联合惩戒违法失德艺人的趋势下,转移阵地“曲线复出”不具有现实可能性和可行性。

所以,演艺人员一方面应当遵纪守法,洁身自好,从实质上杜绝违法失德行为的发生;另一方面,也应当对自身舆情进行关注和监测,避免因为子虚乌有的负面言论不断扩散而影响到社会公众和相关部门对于其是否存在违法失德行为的判定。

那么,面对负面舆论,艺人及其团队应该如何快速应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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舆论扩散期,我能做什么?

在这个信息快速传播的数字媒体时代,任何一条微博都可能在短短的时间内传遍全国,引发负面舆论。因此,快速发声澄清是大部分情况下的首选应对手段。由于公开声明面向的是密切关注相关事件且可能已经极度不信任艺人的大众,所以在发布声明之前必须做好充分准备,保证声明的每一句话都有理有据、有礼有节,同时滴水不漏。

1. 对外发声之前,准备工作三要素

1)核实事实、律师介入、选择发声主体和渠道

在对外发布声明之前,核实清楚事实情况,谨慎选择发声渠道以及发声主体是必不可少的步骤。首先,除发布速度之外,作为一份澄清声明,其真实可靠和准确性也至关重要。澄清声明中事实的确认不仅需要涉事相关人员的确认核查,更需要法律合规部门和律师的把关,以确保声明在事实和法律这两个根本层面均不存在错漏。其次,律师早期介入,与公关团队制定策略、斟酌公关措辞,也将更有利于对舆论风险的控制。

2)对外发声的渠道和主体

对外发布声明的既可以是艺人本人、经纪公司、工作室,也可以是律师。总体而言,艺人方声明相对主观、姿态相对较低,态度相对温和;而律师声明相对客观、姿态相对较高,态度更为强硬。

不仅如此,近期由于律师声明也开始面临权威性危机,许多艺人也选择就通过工作室、经纪公司甚至通过媒体发言,以采访等名义,借媒体之口澄清事实,这样也能从一定程度上减少艺人与舆论的正面冲突。例如,今年10月,网传知名艺人孟美岐介入他人恋情,孟美岐方在自行发声之前,就以新浪娱乐独家采访的方式发布过一轮澄清和道歉。

2. 澄清声明内容,应当避免的雷区

1)应尽量避免声明内容引发二次传播,不宜完全呈现谣言内容

除了核实事实情况,艺人团队在决定是否发声明前还应当对事件所属的时期及性质做出明确的判断,对于本身尚未引起较多公众或媒体关注的事件,或本身性质极为敏感、极易吸引公众眼球的事件,应当谨慎考虑是否确实要发布声明。因为,在事件本身传播范围尚属可控的情形下,贸然公开发布声明可能起到对舆论推波助澜的作用,不仅没有起到澄清的效果,反而会使相关舆论的传播更快、更广。例如,以下艺人工作室声明中,就可能造成谣言的二次传播。

2)语言文字避免简单错误,文字上符合专业形象

舆论漩涡发布的声明受到万千受众的关注,因此,要保持、维护声明的严肃权威性和艺人的形象,就必须保证对外声明中不出现任何错别字或语病。这就要求声明中要少用语法结构复杂、句式冗长的句子,避免在层层嵌套中出现语法错误。例如,有网友指出谭咏麟经纪公司的声明中存在的语法错误多达7处。

不仅如此,如果是律师声明,其中如涉及授权主体、授权范围等方面,要尽可能清楚、准确,体现专业素养;在涉及法律的部分更要慎之又慎,对适用的法律、涉及的责任等都须以法言法语准确界定。

例如,下面的律师声明发表后,就因为文字上的不专业而适得其反,引发了网友新一轮的讨论热潮。

3)声明中对事实的陈述应当谨慎,避免侵权

对外声明的事实澄清部分并非越详细越好。应当在不捏造事实的前提下,有选择的陈述对己方有利的事实,争取舆论的支持,表明己方立场。对于某些本身就较为吸引眼球的事实,声明中只需克制、概括的描述即可,而无需详细展开,以免将公众焦点引向既存谣言,声明的重点始终应放在事实真相的澄清说明;而对于某些拿捏不准或没有证据证明的事实,也不宜在声明中体现,以免被他人抓住漏洞或反诉侵犯名誉权,从而扩大负面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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舆论爆发期,我该怎么做?在负面舆情彻底爆发、广泛传播时,单纯依靠一纸澄清声明已不足以应对。此时,艺人团队需要考虑以何种姿态面对公众,以及是否有必要提起民事诉讼。

面对公众的姿态选择:示弱还是强硬

在负面舆论的爆发期,艺人的强硬姿态若应用得当,确实可以展示出维护艺人、维护自身形象的决心以及“身正不怕影子斜”的态度,甚至可以在立即起诉,对外澄清的时候公布已经起诉的消息,有可能起到“一招制胜”的作用。

然而,如运用不当,艺人的强硬姿态却更有可能招致公众情绪的反弹。因此,是否要以强硬姿态应对舆论危机,需要格外注意以下问题:首先,强硬的姿态必须以事实为依据,发声之前需要厘清完整、真实的事实经过,以免遭遇反转,招致舆论的反噬;其次,艺人对负面舆论的回应,需要直指公众最关心的问题,直面舆情焦点。避重就轻、模糊焦点的行为加上强硬的姿态,几乎必然会引起“群嘲”;最后,需要非常慎重地把握声明的措辞,给人的观感是霸气坚定还是嚣张傲慢,有时可能就在一字之差。

造谣一张嘴,辟谣跑断腿。而且在当前形势政策和网络环境下,如果放任谣言滋长,很可能会影响社会大众与主管部门对于艺人是否违法失德的评价;如被认定为违法失德艺人,将会导致毁灭性打击。所以艺人及团队要时时做好舆情监测工作,在舆论扩散期和爆发期配合专业人员,及时采取相应行动、冷静应对,将影响限制到最低。毕竟,聚光灯下的职业,小心驶得万年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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